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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双师授课|綦】法有古今,语分东西——远景双师课堂共话中西法律文化

时间:2026-04-01 12:23 浏览:

为深化跨文化交际能力培养,引导学生从多元学科视角理解中西法律文化的深层差异,4月1日,远景学院刘达、朱建霖两位老师在《法律与社会观察》课堂上联合开展了一场以“中西法律文化差异”为主题的双师授课。法学教师刘达从“法”与“法律”的内涵差异入手,进行了系统的理论讲解;英语教师朱建霖则从词汇语义演变的视角,阐释了中西方语言如何塑造各自的法律观念。两位老师在同一课堂上实现学科互补,共同引导学生认识到:面对实际问题时,唯有结合文化背景进行精准理解,才能更高效地解决问题。

语义分野看法治传统

课堂伊始,刘达老师以一个看似简单却发人深省的问题开场:“在中国传统文化中,‘法’与‘法律’是一回事吗?为什么英文中的‘law’似乎很难同时涵盖这两个词的丰富内涵?”这一问题立刻引发了学生的好奇。

刘老师从词源学和法理学两个维度展开讲解。他指出,在中国古代思想中,“法”常与“刑”“律”相通,但更蕴含着“公平”“正直”的价值追求——如许慎《说文解字》所言:“灋,刑也。平之如水,从水;廌,所以触不直者去之,从去。”“法”字本身便承载着“水之平”的象征意义,体现了中国人对实质正义的向往。而“法律”作为一个复合词,更强调成文规则与制度规范。相比之下,西方传统中的“law”起源于拉丁语“lex”和“jus”,前者指具体制定法,后者指抽象权利与正义原则。刘老师进一步对比了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,指出中国法律文化更注重伦理秩序与和谐精神,而西方法律文化则更强调个人权利与程序正义。这种差异不是优劣之分,而是不同文明土壤中长出的不同果实。

词汇镜像中解码文化差异

在刘老师搭建的理论框架基础上,朱建霖老师从英语语言学角度切入,带领学生开启了一场“词汇考古”。她以“right”“duty”“justice”等法律词汇为例,剖析了英语词汇背后隐含的文化预设。

“以‘right’为例,这个词既是‘权利’,也是‘正确的’。在西方语言思维中,权利与正确、正义天然绑定——一个人拥有的权利就是正当的诉求。”朱老师对比中文里的“权利”,指出这是一个近代翻译词,古汉语中并无完全对应的概念,传统中国更强调“义”与“分”(本分)。她进一步分析了“duty”(义务)与“责任”的语义差异,以及“justice”在西方语境中既有“司法”又有“正义”的双重含义。通过对比中英文法律词汇的语义网络,朱老师让学生直观感受到:不同语言使用者对同一法律概念的理解可能截然不同,这正是跨文化交际中误解的深层根源。

在文化差异中走向理解

在两位老师的对话环节中,刘达老师提出一个现实问题:“假设一位中国企业家在英美法系国家遭遇合同纠纷,他习惯性地希望‘协商解决’‘顾全大局’,而对方律师却坚持‘按条款办事’‘程序优先’。这种文化冲突如何化解?”朱建霖老师从语言沟通角度回应:“首先要理解‘compromise’在西方语境中不一定是贬义,它可以是双赢谈判;而‘面子’则需要用对方能理解的逻辑去解释其商业价值。”刘达老师则从法律策略角度补充:“在跨国业务中,既要尊重西方法律的程序刚性,也要善于运用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,将中国式的调解智慧转化为对方能接受的条款。”

两位老师将抽象的文化差异还原为具体的沟通场景,让学生看到:跨文化交际能力不是空洞的口号,而是能够转化为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。正如刘达老师总结所言:“面对实际问题,我们首先要放下‘我们的做法才对’的执念,去理解对方文化背景下的逻辑合理性。只有在精准理解的基础上,才能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。”

本次双师课堂以“中西法律文化差异”为纽带、以法学与跨文化为两翼的深度教学尝试,引导学生在理论溯源中建立文化自觉,在对比分析中培养文化敏感。未来,远景学院将继续深化跨学科融合教学,以双师课堂为载体,培养学科交叉的时代新人。

图文:屈涵

责编:梁濒月

初审:刘达 朱建霖

复审:刘达

终审:强杨